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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郁症的诊断标准
信息作者: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      [2011/5/20 15:38:42]
当一个人受一定环境因素影响或无任何原因出现以下症状,持续2周以上不能缓解,影响到个人的工作、学习能力,在此期间至少有下述症状中的四种,就应当考虑是否患了抑郁症,其常见症状如下:
  1
、兴趣丧失,无愉快感。总是忧愁伤感,甚至悲观绝望。
  2
、感到精力明显减退或无原因的疲乏。
  3
、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。不爱活动,浑身发懒。
  4
、自我评价过低、自责,或有内疚感。
  5
、联想、思考问题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显著下降,记不住事,自觉变笨了。
  6
、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、自伤行为、
  7
、睡眠障碍,如失眠、早醒或睡眠过多。
  8
、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。
  9
、性欲明显减退。
 
这其中最具参考价值的是情绪低落、思维迟缓和运动抑制三大症状。
 
这里还要排除两点容易误诊的情况。其一,要排除由药物或疾病而出现的身体不适;其二,自杀是抑郁症最危险的症状之一,在疾病发展到相当严重时才会发生,所以要及早发现疾病,及早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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