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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网络成瘾”心理干预的基本原则
信息作者:曾奇峰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节选自《幻想即现实》      [2011/10/30 9:29:17]
 
    一段时间以来,由青少年上网引发的相关问题日趋严峻,各地开始陆续出现相应的心理干预机构,各种媒体也开始介入。为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,为了取得良好的效果,在干预这类问题时,心理治疗专业人员、学校老师、家长以及孩子本人,都应该知道或者遵循以下原则。
    1、取消“网络成瘾综合征”这一诊断。改称青少年上网相关问题。
    发明一个新的诊断名称,给孩子戴一顶疾病的帽子,无助于改变现状。就像告诉一个抽烟的人,说他是尼古丁成瘾综合征一样,对他戒烟并没有实际的帮助。孩子处在身心飞速发展的阶段,让他背上一个疾病诊断的心理包袱,只会有负面的影响。再者,一切“综合征”之类的诊断都是现象学的诊断,不是病因诊断,因而也就不是真正科学的诊断。要警惕只会下诊断的医生,在很多情形下,下诊断是一些医生自恋的表现之一。
各种相关医学机构,也不应该使用类似于“网络成瘾治疗中心”之类的名称。可改为“青少年上网相关问题干预中心”之类名称。
    2、不把孩子上网过多看成是一种疾病,而将其视为成长的和关系的问题。
    长时间做某一件事情,并非都是疾病。比如长时间学校,并不会被诊断为“学习成瘾综合征”一样。但由于长时间上网会影响现实功能和人际交往,并会对“未来的现实”造成负面影响,所以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    成长的问题:青少年都会有成长的问题,只不过这些孩子是以上网过度为基本特点而已。成长的问题的核心是独立与依赖、控制与反控制以及爱与恨之间的冲突。
关系的问题:孩子的问题,大多应该被理解为家庭关系问题在他或者她身上的具体表现。而且,现代心理学认为:几乎所有的心理问题,都是关系的问题,而不是大脑里某种物质发生了改变。这些改变是有的,但改变的原因来自长期的“关系的刺激”。
    3、不将问题的原因归结为电脑、游戏和网络。
    把问题推向外界,是相关人员推卸责任的表现。网络是一种中性的、客观的存在,它本身并不一定会制造问题。比如很多人会将它变成有利于自己生活和研究的好工具。
    4、干预的重点不放在孩子个人身上,而放在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上。
    单纯地希望孩子改变,这是不公平的,也是极其困难的,而且即使是有所改变,改变得也不会持久。只有家庭关系的模式改变,或者说只有关系中的所有人都发生改变,这样的改变才是巨大的、持久的。
    把孩子的“失控”理解为反应性的,也就是说这是对外界过度控制的反应和对抗。
    5、关于不以孩子不再上网,甚至不以孩子少上网为目标,而以改善孩子现实人际接触为目标。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操作上,既上网又学习是有可能的,健康的孩子应该既会玩,又会学习。
    干预应该有更加长远的目标,只有改善了现实人际接触,才会使孩子将来有一个健康的、适应社会的人格。
    认为孩子上网就一定不利于孩子的学习,是对人的智力的贬低。
    6、干预的目标首先应该是避免最坏结果,而不是追求最好目标。
    以下分别是从高到低的各级目标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A、父母——孩子关系好,孩子上学,不上或者少上网。
    B、父母——孩子关系好,孩子上学,也上网。
    C、父母——孩子关系好,孩子不上学,只上网。
    D、父母——孩子关系不好,孩子不上学,不回家、上网、乱交友。
    E、父母——孩子关系恶化,逐渐导致极端的恶果,如男孩子抢劫、杀人、吸毒,女孩子乱交、卖淫、吸毒等等。
    从以上的各级目标可以看出,只要守住了号的父母——孩子的关系这一最低目标,就会避免后来的最坏的结果。
    遗憾的是,很多父母认为,孩子长时间上网就已经是“十恶不赦”了,这样的看法本身,就可以把孩子推向深渊。
    没上大学的健康的孩子,一样可以有美好的未来。孩子周围的人都有责任,不要把孩子用“高要求”给毁了。
    7、不要要求孩子很快改变。
    要求一个人过快改变,无异于对其使用暴力。过于急切的心情本身,就是一种需要治疗的“疾病”。也不要相信心理专家有“一招制敌”的锦囊妙计,可以瞬间改变孩子。快速的改变是虚幻的,甚至会隐藏更大的危险。
    8、综合治疗:个别治疗、家庭治疗和小组治疗干预;多学派整合干预。
   (虽然使用了治疗一词,但仍须强调过度上网不是孩子的疾病,目前在成人中也较常见,是关系的问题或者“疾病”)在对待这一问题上,单一形式的干预效果是不好的。心理学家们应该整合各种有用的干预方式,不应该有任何门户之见。
 
 
——选自曾奇峰《幻想即现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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